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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联合新闻公报(2006年)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06-08-25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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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仪式,欢迎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农德孟访华。 新华社记者鞠鹏摄

    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 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访华期间,中越双方于24日在北京发表《中越联合新闻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中越联合新闻公报

    一、应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的邀请,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农德孟于2006年8月22日至26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访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与农德孟总书记举行了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分别会见了农德孟总书记。双方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的情况,并就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除北京外,农德孟总书记还前往辽宁、广西等地参观访问。

    双方一致认为访问获得了圆满成功,将有力地推动中越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

    二、越南方面高度评价中国在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坚信中国人民一定会胜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中国方面高度评价越南革新20年来取得的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成就,坚信越南人民一定能胜利实现越共十大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把越南建成一个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三、双方对近年来两党两国关系的发展表示满意,并认为,中越友谊是两党两国的宝贵财富,需要努力维护和培育。为增进互信,扩大交流,深化合作,共同发展,双方将继续遵循“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的精神,保持高层互访传统,深化治党治国理论和经验的交流,加强中越友好传统的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两国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各领域及群众团体、地方,特别是青少年之间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

    四、双方对近年来两国在经贸合作方面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双方决心抓住各自实施新五年规划的机遇,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精神,进一步扩大经贸合作规模,采取措施促进贸易平衡发展,共同努力提前实现201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00亿美元的目标,积极支持和推动双方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人力资源开发、能源、矿产加工及其它重要产业领域开展长期合作。双方将继续共同推动“两廊一圈”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中方表示坚决支持越南早日加入世贸组织。

    双方签署了《中越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向越南锦普火电厂一期30万千瓦燃煤电站项目提供贷款的协议》。

    五、双方一致认为,两国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双方将进一步密切配合,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实现最迟于2008年完成陆地边界全线勘界立碑工作并签署新的边界管理制度文件的目标。双方对北部湾划界协定和渔业合作协定落实情况以及两国海军在北部湾开展联合巡逻予以积极评价,同意加快北部湾跨界油气构造勘采和其他领域的合作进度。双方将稳步推进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并积极商谈该海域的共同开发问题。双方同意恪守两国高层共识,继续推进海上问题谈判,共同维护南海局势稳定,积极研究和商谈共同开发问题,以便找到适合的模式和区域。

    六、越南方面重申,越南将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充分理解和支持中国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欢迎近年来两岸关系的缓和趋势。越南同台湾只进行非官方经贸往来,绝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官方关系。中国方面对越南方面的上述立场表示赞赏。

    七、双方对两国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合作表示满意。双方重申将继续加强两国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中国-东盟等多边框架下的合作与配合,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促进繁荣与发展。中方再次重申积极支持越南主办2006年第十四次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八、农德孟总书记对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以及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所给予的隆重、热情和友好的接待表示衷心感谢,邀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越南并出席在越南举行的第十四次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对此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2006年8月24日于北京

 
责任编辑: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