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中国与东盟签署在信息和传媒领域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08-10-17 09:13
邮 箱

新华网南宁10月16日电(记者吴小军 杜源江 王聪)由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印度尼西亚通讯和信息部共同主办的“中国-东盟新闻部长会议”16日在广西南宁召开,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东盟国家在会议上签署了关于在信息和传媒领域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深化新闻领域交流,促进中国-东盟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旨在推动中国与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以及加强中国和东盟各国在新闻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在备忘录中承诺,将推动东盟国家和中国传媒业、媒体和政府媒体主管机构的人员进行交流;鼓励和实施有关电影、广播、电视以及动画和游戏开发等方面的培训;开展电影和电视(包括新闻)节目的交流并鼓励各自媒体联合制作、推广和发行传媒产品。

双方还将就广播电视事务、媒体政策及传媒业技术发展等问题每年进行协商和对话,增进各自传媒业之间的协作和伙伴关系,以及信息和文化领域的交流。

此外,会议还发表了中国-东盟新闻部长南宁会议共同主席声明。声明称,中国与东盟各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在当今世界信息传播格局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共同面临着维护国家和本地区人民的根本利益、维系本国价值观和文化传统、增强国际话语权等诸多方面的严峻挑战。中国和东盟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争取国际话语权。

中国和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东盟10国新闻主管部门的部长或代表、东盟秘书处代表,以及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负责人、中国中央媒体和广西媒体的代表出席了会议。这是中国和东盟第二次举行新闻部长会议。

责任编辑: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