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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对自贸区优惠政策利用率不足10%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10-04-24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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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 一季度中国与东盟贸易额达629亿美元,东盟成为中国第三大出口市场,第四大贸易伙伴。但国内企业对自贸区优惠政策的利用还很不充分,利用率不足10%。此外,有些企业对区域性优惠政策认识也存在误区。

在近日举行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政策与实务研讨会”上,商务部亚洲司副处长李雅彬透露,今年一季度,中国-东盟进出口贸易额达到629亿美元,同比增长61%,高于中国外贸总体44%的增长水平。今年3月,中国出现逆差72.4亿美元,结束了自2004年5月以来连续70个月顺差的局面。

不过,中国企业在开拓东盟市场方面,依旧存在很多问题。

“因为信息渠道不畅,很多的企业也对中国-东盟自贸区思想准备不足。”李雅彬表示,部分东盟国家投资环境也有待改善。李建议企业面对东盟10国,要因“国”制宜,深入调研,避免盲目投资。

商务部国际司处长蒋季青则表示,企业要多利用自贸区的优惠政策,通过降低关税降低成本,从而增强中国产品的竞争力。据介绍,为使得中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目前共签了8个自贸区协定,而正在商谈的有6个,处于联合研究阶段的还有3个。

国家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表示,目前中国自贸区优惠政策的利用还不平衡。“持有中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产品进入相应国家时,不仅能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还能在通关上得到便利。用足优惠政策不仅可以节省通关时间和关税费用,还可以节省大笔的集装箱和场地租用费。”

“中国对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利用不足10%。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是近年来的新事物,还未被企业广泛熟知。有些企业对区域性优惠政策认识也存在误区。”康玉燕建议,进口企业也要重视原产地证,降低进口成本。企业可以通过出口商提供的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在进口报关时享受优惠关税的同时,降低进口商品的成本,节省外汇支出。

责任编辑: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