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政治

    老挝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老挝人民革命党是老挝唯一政党。1991年老挝党“五大”确定“有原则的全面革新路线”,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等六项基本原则,对外实行开放政策。2001年老挝党“七大”制定了至2010年基本消除贫困,至2020年摆脱不发达状态的奋斗目标。2006年老挝党“八大”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方向和革新路线,继续贯彻落实“七大”制定的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近年来,老挝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宪法】 1991年8月,老挝最高人民议会第二届六次会议通过了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宪法明确规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是人民民主国家,全部权力归人民,各族人民在老挝人民革命党领导下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政党】 老挝人民革命党(THE LAO PEOPLE’S REVOLUTIONARYPARTY):老挝唯一政党和执政党。1955年3月22日建立,原称老挝人民党,1972年召开“二大”时改为现名。现有党员14.8万人。其宗旨是: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新事业,建设和发展人民民主制度,建设和平、独立、民主、统一和繁荣的老挝,为逐步走上社会主义创造条件。

    【议会】 老挝国会(原称最高人民议会,1992年8月改为现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和立法机构,负责制定宪法和法律。国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特别会议由国会常委会决定或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提议召开。国会议员由地方直接选举产生。

    【政府】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本届政府于2006年6月组成。

    【司法机构】 老挝最高人民法院为最高司法权力机关。

    【统战组织】 老挝建国阵线,成立于1956年1月,原名老挝爱国战线,是老挝人民革命党领导下的一个民族统一战线组织。主席西沙瓦·乔本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