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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签署司法合作谅解备忘录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11-04-2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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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河内4月20日电 应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邀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于16日至20日率团对越南进行了工作访问。双方签署了司法合作谅解备忘录,同意在信息交流、法官培训、审判经验交流、法律理论研究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访问期间,越南国家主席阮明哲会见了王胜俊。阮明哲说,当前越中两国都在集中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越南目前正在按照2005年越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司法改革决议,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希望在这方面与中方加强交流、相互学习、促进合作、共同发展。他说,非常高兴看到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中国的全面发展对地区乃至整个世界的和平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

王胜俊说,长期以来,中越两国高层互访频繁,各领域合作卓有成效。与此同时,两国在司法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司法机构领导人保持着经常互访的良好态势,有力推动了两国司法友好交流合作关系的发展进步。中越两国在经济社会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有很多相同或相似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很多相同或相似的挑战,相互之间加强交流、促进合作的必要性显得尤为重要。

在与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会谈时,王胜俊说,中越两国是近邻,双方有很好的合作基础,在当前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更具增进合作的必要性。近年来,双方保持着较为密切的交流和合作,今后交流和合作的前景非常广阔。

张和平积极评价了越中两国友好关系和法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互相介绍了各自国家司法改革的有关情况。

会谈后,两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共同签署了司法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一致认为,备忘录的签署具有重要意义,是两国司法合作的里程碑,必将开创两国司法合作的新局面。

访问期间,王胜俊还分别与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院长陈公繁和越南司法部常务副部长黄世连进行了友好会谈。

责任编辑:李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