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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应利用好中国-东盟自贸区
来源: 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13-04-25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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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尼《雅加达邮报》刊发印尼央行原副行长、印尼大学经济学教授纳苏沈署名文章称,印尼应利用好中国-东盟自贸区和其他自贸区。

  原文称,印尼并不知道如何应对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FTA)。至今印尼已分别与东盟其他国家、中国、日本和韩国开展自贸合作,并正与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谈判自贸合作事宜。然而,印尼政府、贸易协会和国内生产商等,似乎还未意识到可以通过自贸合作提高生产力和竞争力、提升科技水平、促进研发和培训,并帮助国内企业进入外国市场。现在印尼的经济制度、经济自由度、监管质量、营商环境和基础设施等也未明显改善。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和短期资本流入等因素影响,印尼央行竟然还偶尔允许印尼盾升值,这不利于出口。

  对跨国公司来说,在印尼投资制造业领域并没有太大吸引力,其结果是,印尼至今尚未完全进入本地区制造业生产网络,只能沦为原材料生产者和向快速增长经济体输送未受过教育和非熟练劳动力的角色。一些国内生产商认为,在几乎每个工业领域都无法在国内外与外国产品竞争。贸易保护主义者声称,自贸合作只对外国一方有利。迫于国内压力,印尼政府只能采取配额和其他非关税壁垒等扭曲的贸易政策,不仅难以监管,还为那些有密切政治联系的人物提供了权力寻租的机会。通过FTA合作推动投资和贸易自由化的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益并在未发生贸易转移效应下提高国际竞争力。虽然相关改革利益并不会立竿见影,但将在中长期获得收获。

  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金边召开的第7届中国-东盟峰会期间签署了关于建立ACFTA的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3个内容。中国是东盟的主要贸易伙伴,2011年中国与东盟贸易占东盟贸易的11.7%,2008-2009年,中国与东盟贸易进出口商品中的40%-50%为零配件产品,表明了区域内具有高度的产业内贸易。ACFTA货物贸易协议是渐进的,并被分为早期收获产品(EHP)、一般产品和敏感产品3个部分。其中早期收获产品计划规定,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间,东盟6国(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文莱和菲律宾)对部分农产品和制造产品加速减税。而对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减税期限延至2010年。对于一般产品,东盟6国和中国要在2005年7月前至少降低40%关税,并降至0-5%;于2010年1月前,至少降低60%关税,并消除灵活性清单所列产品外的所有关税;于2012年前消除所有关税。对于如汽车零配件等敏感产品清单所列商品,计划于2018年前降低各自关税至0-5%水平。

  由于本地区大部分贸易是制造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印尼首先要改善投资环境以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在印尼投资,这就要求通过改善法律和财务系统来完善经济制度,以保护私有财产和降低交易成本。印尼政府必须谨慎执行规章制度以避免市场失灵,通过整合国有企业解决公共部门误区问题,同时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劳工技能,解决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 (海 瀛/整理)

责任编辑: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