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新光报》9月1日讯:8月31日,缅甸投资委员会对2013年1月31日公布的禁止和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作出重大调整。调整后,禁止外国人从事的经济活动由21项减至11项,要求外国人必须与缅甸公民合作开展的经济活动由42项减至30项。投资委员会还部分取消了特定投资领域需缅政府相关部委出具推荐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