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投资报》7月22日报道,为减轻财政负担,越南计划投资部提出,如公共投资项目属于拟议中的越南第15/2015/ND—CP号规定的投资领域,则允许这些项目转变为公私联营(PPP)项目。越南将协助PPP项目投资方安排土地使用金,或转让土地使用权。此外,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签署BOT合同或者其他类似合同,投资方可继续开展建设和经营,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